鼻骨骨折和眼眶内壁骨折算轻伤吗?眼睛受伤到什么程度算是轻伤?眼眶内下壁骨折是轻伤吗?眼眶骨折,是轻伤吗?眼眶骨折是轻伤吗?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构成轻伤,单纯眶内壁骨折为轻伤。是轻伤吗?如果你的左眼有两处以上眼眶骨折;一眶壁骨折导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属轻伤,根据轻伤和重伤的认定标准,如果只是单纯的眼眶内壁骨折,则认定为轻伤,如果眼眶骨折伴有外观上的明显塌陷,则可构成重伤。
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法律鉴定只分为轻伤。他没有等级制度。所以这种情况下,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具体来说,你可以根据立案,然后法院会起诉这个程序。嗯,按照你说的,这不仅仅是轻伤,而是重伤。至于以后能不能构成伤残?对鼻子有影响吗?要看治愈情况,小伤等。,轻伤较轻。构成轻伤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一般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法医申请鉴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鉴定。具体标准请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4),结合自身病例与以下标准进行比较:5.2.3轻伤一级A)面部单处伤口或疤痕长度大于6.0cm多处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大于10.0cm. B)面部大面积疤痕,单处面积大于4.0cm2多块累计面积大于7.0cm2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如果你左眼眼眶骨折导致眼球内陷达到0.5cm以上,就是重伤。如果你的左眼有两处以上眼眶骨折;一眶壁骨折导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属轻伤。如果你的左眼有眼眶骨折(单纯眶壁骨折除外),属于轻伤。如果你左眼眼眶内壁骨折,属于轻伤。
根据相关标准,下壁骨折和眼内壁骨折可归为轻伤。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相关法律法规: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轻伤二级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眼眶内侧壁骨折是否构成轻伤,应由法医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依据,以供参考。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1)轻伤:1级。外伤性青光眼,治疗后眼压难以控制。2.一只眼睛完全虹膜缺损。3.重度视力障碍一目了然;双眼中度视力障碍。4.一目了然视野半径在30o以下(视野有效值在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在50o以下(视野有效值在80%以下)。(2)轻伤二级:1。眼球穿通伤或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需要手术治疗;角度撤退;虹膜根部断裂或虹膜缺损超过一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3.瞳孔括约肌损伤引起明显瞳孔变形或瞳孔扩大(直径0.6cm以上)。4.斜视;复视5,睑球粘连。6.矫正视力一眼就下降到0.5以下(或与伤前视力相比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下降至0.7以下(或与伤前相比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障碍者,伤后视力下降一级。
法律分析:标准:1。头皮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超过20厘米。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超过50平方厘米;头皮缺损总面积超过24平方厘米。3.颅骨凹陷或粉碎性骨折。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膜下积液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5.1.3轻伤一级。头皮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超过20厘米。
3.颅骨凹陷或粉碎性骨折。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创伤性硬膜下积液6。创伤性脑积水;创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塞;创伤性低颅压综合征。7.脊髓损伤引起的排便或排尿功能障碍(轻度)。8.脊髓挫伤。5.1.4轻伤二级1。头皮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超过8厘米。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超过20平方厘米;头皮缺损总面积超过10平方厘米。
根据轻伤和重伤的认定标准,如果只是单纯的眼眶内壁骨折,则认定为轻伤,如果眼眶骨折伴有外观上的明显塌陷,则可构成重伤。不是小伤,是内伤。快去看看吧。你的眼神很严肃。1.眶壁骨折为轻伤,眶壁骨折(单纯眶壁骨折除外)构成ⅱ级轻伤;\\\\x0d\\\\x0a2。基础:\\\\x0d\\\\x0a1) 5.2.4轻伤二级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眶壁骨折(单纯内壁骨折除外)”构成轻伤二级。如果是“下眼壁骨折、内壁骨折”,可以确认损伤是外伤所致,在排除自身疾病的情况下,可以定为轻伤二级。眼眶内下壁骨折已构成轻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轻伤二级标准:a)面部单处伤口或疤痕长度大于4.5cm多处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超过6.0厘米
c)口唇全层裂伤,皮肤伤口或疤痕长度超过1.0cm. D)面部大块疤痕,单个面积超过3.0cm2或多个累计面积超过5.0cm2. E)面部小片状疤痕或色素异常,累计面积超过8.0cm2.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g)眼睑缺损。h)一侧眼睑轻微外翻。I)上眼睑的一侧下垂以遮盖瞳孔。j)眼睑闭合不全。k)一侧泪溢的泪腺器官损伤。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的内容(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给轻伤鉴定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标准。第二条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损伤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不属于轻伤。
包括受伤时的伤情、受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综合分析,综合评价。第四条鉴定人应当是法学家或者具有司法鉴定能力的人;也可以受聘或委托司法机关担任主治医师以上职务。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查阅案卷、病历和现场勘验,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单侧鼻骨骨折,左眼眶内壁骨折可认定为轻伤,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合并鼻中隔骨折可认定为轻伤二级。只要有骨折现象,且两处以上骨折即可评为轻伤。重伤造成身体残疾、毁容、听力丧失、视力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丧失或者对人身健康有重大危害的其他伤害,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造成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力、视力或者其他器官部分功能障碍,或者对人身健康具有中度危害的其他伤害,包括一级、二级轻伤。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构成轻伤,单纯眶内壁骨折属于轻伤。相关规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5.2.4面部、耳廓轻伤a)面部单处伤口或疤痕长度大于4.5cm多处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大于6.0cm. B)面颊部贯穿伤、皮肤伤口或疤痕长度大于1.0cm. C)口唇全层裂伤,皮肤伤口或疤痕长度大于1.0cm。
e)面部小片状疤痕或色素异常,累计面积大于8.0cm.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g)眼睑缺损,h)一侧眼睑轻微外翻。I)上眼睑的一侧下垂以遮盖瞳孔,j)眼睑闭合不全。k)一侧泪溢的泪腺器官损伤,l)耳廓伤口或瘢痕累计长度大于6.0cm. M)耳廓离断、缺损或挛缩畸形累计量相当于一个耳廓面积的15%以上。n)鼻尖或鼻翼缺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