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轻伤怎么赔偿 工伤轻伤赔偿一般多少钱

厦门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7个月工资。工伤和轻伤赔偿标准工伤和轻伤赔偿标准: (一)职工工伤待遇和医疗期待遇1,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在定点医院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诊疗费、药费、诊疗费全额报销。

厦门工伤轻伤的赔偿

1、厦门市工伤赔偿标准2017-2018年新规定,厦门市工伤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在厦门工伤期间工资按原工资水平不变,由单位支付。目前厦门对带薪停工工资没有作出其他规定,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带薪暂停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带薪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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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带薪停工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七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和转往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护士人数和护理期限由医疗机构确定;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对此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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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厦门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9

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1。带薪停工期间的福利待遇(医疗期间):(1)职工因工作事故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带薪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因伤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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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轻微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轻伤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2)住院伙食补贴;(三)在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四)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不能自理者的生活护理费。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工伤待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二)五级、六级残疾职工的月伤残津贴;(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依法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2)住院伙食补贴;(三)在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四)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按月伤残津贴;(7)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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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厦门5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厦门的工伤五级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X18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每满一年发0.7个月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年发放本人工资的0.7个月;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五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满15个月的,按15个月发放。㈤残疾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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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伤残职工劳动、就业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为本人16个月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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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厦门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厦门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津贴:十级伤残为本人6个月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向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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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具体补偿项目及标准(一)医疗费用1。要求: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6、厦门工伤10级赔偿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比如,按照山东省的规定,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十级四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十级八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向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7、工伤轻伤赔偿标准

因工负伤轻伤赔偿标准: (一)职工工伤待遇和医疗期间待遇1。工伤职工或职业病职工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药费、药费所需医疗费用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费、食宿费按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住院期间,按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动保险医疗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根据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因严重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放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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