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处简单颅骨骨折。下颌骨骨折的司法鉴定是轻伤的标准,对伤情的司法鉴定必须由法律认可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我打碎了别人的下颌骨,构成故意伤害罪,下列情况是否构成轻伤?主要看伤口是不是穿通伤,有没有伤到血管、筋骨造成损伤,水肿是怎么造成的,有没有并发症。面部畸形在手术复位以上者;双侧下颌髁状突颈部骨折,ⅱ度开口困难。
轻伤鉴定标准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部法(司)、最高人民法院法律主体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部法(司)、最高人民法院法〔1990〕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并结合法医检验的实践经验,从而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伤或者部分功能障碍,但尚未构成重伤,不属于轻伤。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是法学家或者具有司法鉴定能力的人;也可以受聘或委托司法机关担任主治医师以上职务。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查阅案卷、病历和现场勘验,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轻伤鉴定标准:头颈部损伤第五包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20平方厘米(儿童10平方厘米);外伤性头皮缺损面积10平方厘米(儿童5平方厘米)。第六条头皮锐器伤累计长度8 cm,儿童累计长度6 cm。钝伤累计长度6 cm,儿童4 cm。第七处简单颅骨骨折。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诊为暂时性意识障碍,对近期发生的事情健忘。第九条眼损伤(1)眼睑损伤影响颜面或功能;(2)单纯眼眶骨折;(3)泪器部分损伤和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功能;(5)损伤导致视力下降,双眼矫正视力下降至0。
法定主观性:V级:脊柱骨折侧弯或后凸超过30度,伴有严重的根性神经痛(基于电生理检查);6级:脊柱骨折后遗症小于30。伴有根性神经痛的畸形(电生理检查异常);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部分肢体缩短4cm以上;双侧颧骨骨折伴颧弓,ⅱ度开口困难。面部畸形在手术复位以上者;双侧下颌髁状突颈部骨折,ⅱ度开口困难。
我觉得不是。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肢体皮肤、皮下组织单处伤口长度只有10厘米,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主要看伤口是不是穿通伤,有没有伤到血管、筋骨造成损伤,水肿是怎么造成的,有没有并发症。一般没有造成器质性损伤的不算轻伤。根据你的描述,不能构成轻伤。解释如下:现行《轻伤鉴定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验的实践经验,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第二条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伤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不属于轻伤。第三条损伤程度的认定应当以外部因素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和后果为依据,包括当时的损伤、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
故意伤害罪。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受害人是轻伤,你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本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如果没有造成轻伤,被害人没有提起刑事自诉,则不作为犯罪处理,但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
6、司法签定下颚骨骨折是轻伤的标准伤情司法鉴定必须由法律认可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重伤造成肢体残疾、毁容、听力丧失、视力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丧失或者对人身健康有重大危害的其他伤害,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造成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力、视力或者其他器官部分功能障碍,或者对人身健康具有中度危害的其他伤害,包括一级、二级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