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皮上有二厘米的伤口算不算轻伤你好,根据我的观点来看:1.轻伤是界于重伤和轻微伤之间的一种伤害程度。脸上眼上长5.5厘米的伤口算不算轻微伤?眼睛上面缝了9针算轻伤吗如果只有这样的话,算不上,轻微伤恐怕都算不上,肋骨骨折都只算得上轻伤,眼部受伤到什么程度算轻伤。
根据你的表述,如果你要进行鉴定,你适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而不适用第九条。据此,你不构成轻伤。1、我的面部被人打了一个口子逢了八针直经是2、9厘米这是算轻伤还是轻微伤...面部被人打了一个口子逢了八针直经是2.9厘米,应当按照规定认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标准: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2、怎样算是轻伤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还有轻微伤三种: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2、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的属于轻微伤。3、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轻伤判定做了如下规定:颅脑、脊髓:(1)轻伤一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h)脊髓挫裂伤。(2)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3、打伤眼皮缝针几针构成轻伤法律分析: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平方厘米以上块面积累计7方厘米以上。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方厘米以上。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方厘米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方厘米以上。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方厘米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眼部受伤到什么程度算轻伤?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
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5、脸上眼上长5.5厘米的伤口算不算轻微伤?轻伤的可能性比较大,具体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申请书为准。公安机关立案后,可能会以故意伤害拘留犯罪嫌疑人。所有对脸部留有看见伤痕的伤害。都属于轻微伤以上的伤害。不知道你的留痕是否清晰可见。一般这种判断需要三年以后。用近期的科学仪器也可以判定。因为每一个人的微血管循环都是不一样的。老年人面部受伤害之后,比起儿童来说就算比较重。
6、眼睛上面缝了9针算轻伤吗如果只有这样的话,算不上,轻微伤恐怕都算不上,肋骨骨折都只算得上轻伤。眼睛属于面部的范围。伤口按长度,不是按缝的针数,单条伤口长度达到3.5cm(含)以上为轻伤。注意:这里的伤口是指需要缝合的,不缝合的不作为伤口。另外:本人建议伤者做一个双眶骨的CT扫描,看看眶骨是不是有骨折的情况,如果有能定轻伤。
7、眼皮上有二厘米的伤口算不算轻伤你好,根据我的观点来看:1.轻伤是界于重伤和轻微伤之间的一种伤害程度。因此,认定轻伤,一方面可以根据规定直接加以认定,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排除重伤或者轻微伤的角度来认定。2.认定是否轻伤,应当以专业人员作出的鉴定结论为依据。鉴定人应由法医师或具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司法机关聘请或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担任。3.鉴定是否轻伤,应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发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如有三种(类)以上损伤均接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规定的轻伤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第三条第二款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