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判决看似有点轻,附带民事赔偿也有点走马观花的味道,精神意义更大实质赔偿很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伤害。近日,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判决书,90后男子强奸13岁少女,致其重度抑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赔偿6295.85元,今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
解释针对刑法规定的奸淫幼女从重处罚,列举了六项应当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包括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奸淫的,侵入住宅、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奸淫的,等等。其次是明确强奸未成年女性和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解释第二条对刑法规定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情节如何适用,列举了七项加重处罚情形。
1、轻伤害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多少个工作日内给伤者做法鉴?好象刑事诉讼法里没规定这一项内容,估计公安机关的条例条令中是有规定的,不过本人只是法科学生,不熟悉一些具体的条例。但我认为这个当然是越快越好了。所以:一、你应当马上要求警方给受害人作司法鉴定。(警方是有义务告诉你的,否则有渎职之嫌)二、你也可以去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作自费司法鉴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五章鉴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2、关于办理轻伤害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主观目的、客观行为和危害后果,正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重特大、敏感案件,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做到既准确、及时固定证据、查明事实,又讲求办案效率。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处理,要结合主观恶性大小、行为危害程度以及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切实做到区别对待。对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罪行重大者,以及曾因实施暴力恐怖、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又实施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犯罪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罚。
3、轻伤害案件的办理?自诉案件处理,仲裁机关会很好的处理这些问题的。轻伤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自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