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意见注重问题导向,结合轻伤害案件的特点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从基本要求,依法全面调查取证、审查案件,积极促进矛盾化解,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对办理轻伤害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促进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5件典型案例,其中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卢某故意伤害案入选。
1、轻伤刑事案件流程法律分析:轻伤刑事案件流程为: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刑事拘留、讯问。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开庭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2、打架轻伤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法律主观:轻伤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可以组织调解。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轻伤案件的处理程序法律分析:我国法律对于有证据证明的轻伤害案件,赋予被害人有选择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或者要求公安司法机关按照刑事公诉程序追究犯罪的权利。对于有证据证实的轻伤害案件,法律授权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被害人也可以放弃行使直接起诉的权利,而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公安司法机关按照刑事公诉程序查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追究犯罪,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4、公安部关于轻伤案件处理规定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