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轻伤二级能撤销吗轻伤二级以上的故意伤害案,属于刑事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而不是个人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是否立案或撤案,与受害人无关。但受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赔偿到位,真诚悔罪的,也可以免除处罚,造成轻伤以上的,是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进行调解。
1、打架轻伤可以撤销案件吗打人致轻伤,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已有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话,打人者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犯罪,案子不会撤销,但如果不是共同犯罪的,未参与者不会被追究责任,仅是配合调查。
同时根据新刑诉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司法鉴定可以撤销吗法律分析:申请人或者是委托鉴定人在执法的鉴定意见还没有出具之前,是可以进行申请撤销鉴定申请的,这种情况下,鉴定机构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如果已经做出了鉴定意见,那么就无法撤销了,司法鉴定所依照法律法规也是可以采取对申请人,或者为鉴定人的鉴定申请的拒绝的措施。但是对于鉴定意见已经出来的,是没有办法定义撤销权的,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